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
  厦门大学高度重视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工作,为了加强领导,根本改变实验室体制原有条块分割、"小而全"、各自为政的弊端,消除实验室发展体制障碍,近年来,我们根据学校各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发展要求,以学科建设和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为先导,以实验室内涵建设为核心,对实验室组织结构进行了新一轮的整体优化、系统构建、重组整合。经过调整改革,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已形成各专业实验室相互配套、资源共享、类别层次清晰、结构优化、活力增强的现代化实验教学与管理新体系。
 1.中心组织保障体系
  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依托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是相对独立的科研与教学实体。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校聘任。学校实验室设备管理办公室与教务处负责业务管理,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经费计划和管理等;经济学院与王亚经济研究院负责行政管理,进行教学计划执行、中心人事管理和实验教学指导、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实验教学中心作为独立部门完成自身建设与发展,实施各类实验、教学研究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和指导委员会评议制。实验中心设主任和副主任,中心主任全面主持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中心主任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定期研究实验室结构调整、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课题等。中心下属各实验室设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中心主任及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有关实验中心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把握实验中心科研与教学改革方向、学风监督及成果评审等。
  实验中心成员由固定科研人员、流动(客座)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专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中心设立实验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组,由具有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者担任,负责实验课程教学管理,制定教学大纲、申报教学改革项目以及相关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等。
  实验骨干教师是中心实验教学的具体组织者和承担者,并负责所分管实验室的设备维护和安全卫生工作;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考勤制,负责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网络环境的维护及日常管理、合作软件开发。
  实验教学中心大型仪器设备、通用性的仪器设备,以及购买和自编的软件可以在中心内各实验室自由调动,对相关学科、相关专业、学生创新实验及产学研联合体开放,提高了仪器设备资源的利用率。
  中心要求理论课教师每年承担一定比例的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师一起参与中心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
 2.制度保障体系
  为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科学有效规范的运行,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了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岗位职责、教学指导教师守则、教学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学生成绩评定办法和重修规定等。这些规定与制度,对教师、学生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总体要求,保证了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
  这方面的管理制度规范和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的基础环境和设施,为正常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服务,包括:《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厦门大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工作规程》、《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厦门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厦门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损)、报失处理的若干规定》、《厦门大学关于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补充规定》、《厦门大学教室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耗材管理制度》、《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日常维修管理制度》、《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服务器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处罚与赔偿制度》、《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值班守则》、《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暂行管理条例》、《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等。
  (2)实验教学与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这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实验课程的日常教学和具体教学环节提供直接的保障,包括:《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基本规范》、《厦门大学教学督导办法》、《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厦门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厦门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项目进度表》、《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性实验项目评分记录》、《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室使用方法》、《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借用规定》、《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等。
  (3)实验教学创新与科研管理制度
  根据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的定位和学生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的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包括:《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学生创新研究的管理试行办法》、《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项目进度表》、《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放性实验项目评分记录》、《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等。
 3.运行管理规范
  (1)开放运行机制
  实验中心计划内教学任务服从教学与科研计划的安排。节假日(不含春节)均对外开放,平均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量小面窄的实验实行阶段性全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1)实验室计划内的课程安排,一般在上一学期末由中心根据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统一安排,下发给相关各系、所、中心。业余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2)实验室业余开放针对本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放。开放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实验的延续和提高。
  开放实验的组织与实施:(1)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通常在短学期前申报。每个实验室都应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并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由实验中心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2)要求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可到实验中心领取“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直接与指导教师联系,了解项目的背景和创新点,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申请,并由指导教师及所在实验室共同做好申请审批工作。通过审批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3)学生要求自带实验课题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并经实验中心同意。(4)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进行考核,打出成绩,在短学期结束后报学院(系)教学秘书。(6)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每年9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8)学院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下次审批实验室开放经费的重要依据。
  (2)考评与质量保证
  中心将实验教学完整纳入日常的教学管理和考评体系,对实验教材的建设、教学大纲和实验大纲的制定、教师对软件的应用能力和教学课件的开发等情况进行管理和考评,在教学工作量考核和院内津贴分配计算上向实验教学倾斜。对开设实验课程、实验课件开发、实验教材编写和实验教改项目进行立项除给予经费资助外还可按1:1.5计算正常教学工作量。通过建立具有激励和约束功能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的激发教师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实验教学和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实验教学考评办法的管理制度包括:《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与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技术岗位设置、职责和任职条件》、《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技术人员聘任考核办法》、《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厦门大学经济学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成绩考核评估体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关于调动教师积极性、保证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厦门大学教师聘任考核实施办法》、《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厦门大学制订开课计划的实施细则》、《厦门大学三学期制教学计划修订总则》、《厦门大学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CAI)开发、立项管理试行办法》、《厦门大学本科教材出版管理办法》等。其中,在实验教学的考评与质量保证体系中特别强调实验教学日常教学的考评。
  检查考评内容包括:(1)实验教学准备:检查项目有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大纲、实验教案与实验指导书、设备与器材的准备、实验的试作情况等。(2)实验课教学过程:主要检查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实验讲解、实验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等项目。(3)实验教学质量:主要检查实验实训报告完成质量、实验实训考核情况、学生满意情况、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情况等。(4)实验室管理:主要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卫生与档案管理情况。
  考评办法包括:(1)实验教学准备:检查主要以中心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检查评分为准,并建立好教学检查记录。(2)实验课教学过程的检查:主要通过学院和中心统一组织的对教师的实验听课来评价。(3)实验教学质量:主要通过对实验或实训报告的检查、实验考核、学生问卷调查等项内容的检查进行,学生问卷(教学评价表)由教务处统一进行。(4)实验室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办法进行,中心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统一检查。